隐形眼镜和美瞳属第三类医疗器械 眼镜店无证销售被查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9月6日上午10时,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祥宜新视界眼镜店涉嫌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执法人员现场查扣36副“博士伦”隐形眼镜、44副“卫康”和22副“康士达”美瞳。

  现场:无证销售隐形眼镜被查处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销售眼镜的业户进行检查,发现一家名叫祥宜新视界的眼镜店存在无证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的违法行为,当即立案查处。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眼镜店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只有眼镜及配件零售。执法人员认为,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该眼镜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属于擅自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该眼镜店做了检查笔录,对现场待销售的36副“博士伦”隐形眼镜、44副“卫康”和22副“康士达”美瞳进行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调查:不少市民不知卖隐形要证

  针对上述案件,记者对市区隐形眼镜市场进行调查。在中山南路一家眼镜超市里,记者向营业人员打听是否有隐形眼镜,他们将记者引导至隐形眼镜柜台,介绍起多个品牌的隐形眼镜和美瞳。他们说,美瞳也是隐形眼镜的一种,是带颜色的隐形眼镜。记者询问,销售隐形眼镜和普通眼镜有何区别?他们说,销售隐形眼镜需要办证,而且隐形眼镜不是谁都能戴的,如果你想戴,要做检查,主要是查看眼睛是否有炎症、沙眼等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青年路、复兴南路几家小眼镜店,这里同样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但没有专业的检查室。大多数店主都称有销售隐形眼镜的证照,但店内没有悬挂,个别店主则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称销售的隐形眼镜都是正规产品,买的人都是老顾客。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中无人知道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销售需要办证,都将隐形眼镜和普通眼镜看作同样的眼镜商品。

  监管部门:不合格隐形眼镜对眼睛有伤害

  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负责人说,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是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将对眼睛有伤害。国家明确规定经营该类产品有严格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以及各项软件的要求,需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012年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市场和经营秩序。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常发现个别商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有些商家确实对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不熟悉,不清楚哪些是必须凭许可证经营的医疗器械;也有些商家尽管对此很明确,但还存在侥幸心理、不申请许可证。

  该负责人说,美瞳比普通隐形眼镜厚一些,透氧性也会差一些,长期佩戴可能会引起角膜缺氧。如果佩戴不合格的美瞳,还会引起角膜感染、发炎等眼部疾病。美瞳产品都有注册证号,在购买时可以观察产品是否具有注册证号,如果没有可能是假货。佩戴美瞳,应该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店购买,并确认产品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便宜从非正规商家购买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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