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暂行办法主要从两项制度的衔接时点、衔接方式、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经办规程等方面做出了统一规定。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有利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同时,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农民工收益最大
@央视新闻【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农民工收益最大】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统一,有利于农民工转为新市民。待遇较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农村居民以前的交费可以被统一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此外,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被全部继承。
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中国政府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档】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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