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类公共场所实施禁烟条例 市中医院呼吸科李英姿谈戒烟问题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焦点:12月1日,《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将对在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室内会议室等9类特定场所内吸烟的人处以20—50元处罚。单位未进行劝止的,也将被处以1000元至1万元处罚。

  目前,这一条例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但我市相关部门已积极行动,要求9类特定场所增设禁烟标志,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管理。徐州市中医院呼吸科主任中医师李英姿介绍,根据卫生部的数据,我国是世界上吸烟人数最多的国家,广大烟民对吸烟的危害虽然都有了解,但重视不够,很少有人主动戒烟,多数都是因生病才被迫戒烟。

  戒烟难,难在哪里?李英姿介绍,多数戒烟者复吸是受了周围环境的影响,而难以持续的主要原因是心理依赖。

  // 戒烟关键要消除心理依赖 //

  不少戒烟者反映,戒烟的开头几天,全身不舒服,精神状态不好,感觉有气无力。“这是戒烟时在生理上的反应,只需要坚持三到五天不抽烟,这些生理依赖症就会消失。”李英姿说,但消除心理上的依赖则较为困难。戒烟的最关键一步就是戒除心理依赖,这个时候需要一些方法去转移想吸烟的注意力。只有克服了对吸烟的心理依赖症,才算真正成功戒烟,但这需要数月时间的坚持。”

  “当然,在戒除心理依赖上是有些简单实用的办法的。”李英姿介绍,如烟瘾发作时,可以试着去洗个15分钟左右的热水浴,不仅放松心态,促进血液循环,还能冲掉身上的烟味。此外,还可以坚持饭后到户外散步,同时做深呼吸15到30分钟。

  // 复吸的重要原因是环境影响 //

  一次戒烟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就彻底戒烟成功。据介绍,相比老年烟民,中青年吸烟者更难戒烟,因为他们更容易受周围环境影响,出现复吸现象。“有烟民来接受戒烟治疗,但戒了两三个月后,又吸上了,主要是环境影响大。”李英姿说。

  一方面,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很多中青年人通过吸烟来缓解压力;另一方面,中青年人交际圈大,为了从众而选择吸烟。“一些烟民反映,他们自己不吸烟,但是,出去应酬时,周边人都吸烟,自己一个人不吸,感觉不合群,也只好吸了。”她说,老年烟民这方面负担较小,受环境影响也较小。

  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的数据,中国吸烟者戒烟率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复吸率高达30%。

  // 公共环境不利于烟民戒烟 //

  记者在市区一些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看到,尽管绝大多数场所都设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是这些地方仍不乏吸烟的人。一些公共场所虽设有禁烟标志,但却又摆放着烟灰缸。“虽然不让吸,但是有那么多人吸烟,不设这些烟灰缸也不方便。”某酒店工作人员说,“你不能让他把烟头扔到地上吧。”

  而一些机关单位虽然也设有禁止吸烟标识,但是依然有人在办公室吸烟。“都是同事,有些是老同志,吸几十年了,他在办公室吸,我也不好意思说他。”一市直单位的工作人员说,“大不了,他吸的时候,我避着他。”

  “要想戒烟的确需要一个好的环境,就目前的社会环境来说,要想戒烟还真不容易。”一些吸烟者如是说。

  // 今后公共场所吸烟将被罚款 //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刚刚施行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对禁烟场所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电梯内部及其

  室内等候区域等9类特定场所,明确规定禁止吸烟。为增加控烟的力度,条例规定,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对吸烟个人进行处罚,一直是控烟的难点。对此,《条例》规定,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文化、体育等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关于这一条,不久的将来还将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而如果有单位未履行其在公共场所禁烟职责,《条例》也明确,逾期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李英姿:主任中医师 教授

  中华医学会会员,江苏省优秀中医人才,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徐州市医疗鉴定专家组成员。1992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2002-2003年在复旦大学医学院呼吸内科进修学习。长期从事内科临床及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呼吸内科疾病的诊治,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支气管哮喘、肺纤维化、不明原因急慢性咳嗽以及内科危急重的抢救治疗等,踏实、细致、严谨、耐心。工作二十余年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论文12篇,合作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多次主持并完成江苏省中医药局及徐州市科技局课题,获徐州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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