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有望近期出台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精神卫生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的配套规章制定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中,《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有望近期出台。

  目前,《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正在征求专家修改意见,随后将呈交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负责人表示,严重精神障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专业诊断名称,在法律实施中,需要明确具体病种。纳入报告体系的病患根据法律将享有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康复训练、家属看护培训以及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权益,在有危险性时可实施“非自愿住院”。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性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等疾病被列为需要报告的严重精神疾患。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精神科执业医师为责任报告人。

  从相关部门获悉,与《精神卫生法》配套的心理治疗技术规范已形成草案,由司法部负责制定的精神医学鉴定工作相关配套文件也已形成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