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11月13日,卫生部发布《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2年版)》,明确了流感暴发疫情相关定义,规定了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与管理规范,以确保对流感暴发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该指南,流感样病例是指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实验室确定诊断为某种疾病依据的病例;流感样病例暴发,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指南规定,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要及时向所属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疫情事件相关信息。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县级疾控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对于报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经核实为流感暴发疫情后,所有实验室确诊和临床诊断病例均要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承担检测工作的流感网络实验室或疾控机构,负责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疫情样本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负责暴发疫情调查处置的疾控机构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并按照要求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该指南还明确了暴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样本检测的具体要求,发生暴发疫情后应采取的相应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