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2年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为人民群众办好3大类70件实事的意见》(徐委发〔2012〕12号)精神,进一步服务和改善民生,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市区组织开展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通过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进一步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广创建经验,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在市区创建40家便民早餐示范店(鼓楼、云龙、泉山区各10家,贾汪区、经济开发区各5家),通过发挥示范店的引领带动及辐射作用,促进全市早餐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早餐业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
    鼓楼、云龙、泉山、贾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区局)对辖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早餐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对加工场所和就餐环境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申报评定阶段:2012年4月-11月。
    1、申报:各区经营徐州传统早点品种和其他早点品种、且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经营单位,可自愿参与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活动,向各区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徐州市便民早餐示范店申报表》(见附件1);
    (2)《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评:各区局收到早餐经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按照以下创建标准组织初评。
    (1)早餐经营单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2)早餐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就餐场所铺设统一地砖,环境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玻璃等),餐桌(椅)统一并保持清洁。
    (4)加工操作场所布局合理,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分别设动物性、植物性2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设足够数量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化学消毒法3个、热力消毒法2个),配备能正常运转、满足需要的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
    (5)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加工操作过程符合相应规范。
    3、验收:市局组织人员按照《徐州市便民早餐示范店评审表》(见附件2)的要求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评审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早餐经营单位,授予便民早餐示范店称号。
    4、进度:每2个月创建10家示范店,即4月-5月10家,6月-7月10家,8月-9月10家,10月-11月10家。
    (三)分批授牌表彰
    市局自5月起,每2个月组织一次授牌表彰活动(共4次),对建成的10家便民早餐示范店授予“徐州市便民早餐示范店”标牌,给予奖励,并向社会公布。获得便民早餐示范店称号的单位自授牌之日起,在店内张贴“徐州市便民早餐示范店承诺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长效监管
    各区局应按照便民早餐示范店验收标准,每季度对辖区内示范店巡回检查一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自2013年起,市局每年组织一次便民早餐示范店复核工作,对年度复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摘牌;对日常经营活动中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各区局行政处罚(不含警告)的单位也给予摘牌,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便民早餐示范店创建活动已列入我市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及相关制度,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