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综合报道 日前,徐州市人保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告,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将依法惩处。
通告指出:对经查实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退还被骗取的医保基金,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曝光。系定点单位的,暂停服务协议,并按照《考核办法》和《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取消定点资格。
对经查实骗取医保基金的参保人员,市人保部门将责令其退还被骗取的医保基金,暂停其使用医保卡一年,改用现金结算,并曝光。同时建议所在单位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对经查实骗取或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市人保部门将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暂缓三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资格。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于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屡次发生骗取或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的,市人保部门将取消所在科室医保服务资格,直至取消单位的定点资格。
对经查实骗取或参与骗取医保基金属于行政监察范围的单位或个人,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提出监察建议。对情节严重且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其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另外,对举报属实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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