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目录应体现中西医并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月17日举行中药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听取中医药企业界意见。与会代表提出,在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中应充分体现中西医并重,真正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落到实处。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座谈会。

  与会者认为,在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等具体政策层面上应鼓励扶持中医药,增加中药所占比重,使其充分发挥特色。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董事长雷菊芳指出,中药、民族药应当在基本药物目录、医保报销目录以及医疗卫生总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关彦斌提出,《意见》提出的中西医并重应当在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医院中西药药品销售比例中都得到体现,至少在中医院应当对中药使用的比例、数量有硬性规定。

  独家品种是中药的一大特点,但同时也成为其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障碍”。针对独家品种是否应当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问题,关彦斌认为,独家品种药品是科技创新的成果,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特色产品,如果独家品种药品不能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难以体现对科技创新和民族特色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