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四名公立医院院长因商业贿赂“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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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今年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的行动中,全市有11名市属医院医务人员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涉案人员大部分是医院的科室主任和院长,其中,罗湖中医院院长陈少辉、罗湖妇幼保健院院长房木强、宝安中医院院长谢为民、盐田妇幼保健院院长陈雅红等一批区级医院院长“落马”。

  据统计,今年以来,深圳市纪委受理反映卫生系统的举报共97件,同比上升126%,涉及31个单位,被投诉者中既有领导干部,又有医务人员。反映的主要问题既有在工程、药品及设备采购方面收受贿赂的,也有在组织人事、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

  其中,市二医院烧伤科原主任朱某利用职权之便收受回扣便是一起典型案例。据了解,朱某每为患者植入一对乳房假体,就从中捞取回扣4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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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底,深圳市二医院烧伤科要购进一批乳房假体,朱某事先通知某代理商,称医院要对其产品进行投标,要求代理商准备相关材料报给医院的相关科室。一个月后,朱某和医院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通过内部议标方式,使该代理商代理的乳房假体分别以每对1.3万元和1万元的价格中标。事后,这个代理商给朱某每对乳房假体回扣分别为4800元和4300元。从2005年3月至2005年底不到一年时间,仅乳房假体一项,朱某就收回扣7.37万元。

  目前,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这一问题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