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拟出台相关条例要求药店设非透明柜台

  全程导医网

  近日国家药监部门公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处方药将在非透明柜台中销售,这意味着今后药店中的处方药市民可能需要“摸黑”购买。有关部门称,这是杜绝药店违规销售,落实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一种进步。

  据了解,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国家药监部门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零售方式作出了新的规定,除了像之前依旧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不能开架销售,药店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提示语外,还明确要求处方药应摆放在非透明的橱柜内进行“隐藏”销售。

  2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济南的几家药店,几乎所有药店都是将处方药放在透明的玻璃柜台中对外销售。记者注意到,之前国家明确规定药店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的“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标志并不明显,有的药店根本就没有张贴。记者也发现,由于处方药的“光明正大”,不少市民即使没有医生处方也可以看到该药店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药品,而个别药店也有违规售药的现象。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国家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因此处方药其实没有必要“见光”,市民直接拿着医师处方去药店选购就可以了。虽然该条例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对于处方药零售应该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