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成立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小组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7月26日,徐州市卫计委发布了关于成立徐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任务分解、现场指导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决定成立由综合监督、疾控、医政医管、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教、中医等处室以及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同时成立由卫生监督、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库成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负责综合评价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业务指导及优秀单位的级别预评定工作。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统筹安排,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干预等,重点是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确定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全市的试点范围包括全部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供血机构以及至少50家其他医疗机构。相关机构确认、任务分工及监督检查、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实施。

  三、统筹做好试点工作。各地要结合“双随机”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等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并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对试点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及时上报数据。试点的数据收集,采用试点录入软件。请各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于10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数据的采集、统计、录入、上报工作(检查数据录入软件,评价表和填表说明等由卫生监督所负责业务培训及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

  市卫生计生委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对医疗机构整体监管工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及时通报结果,并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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