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6月13日,省财政厅资产处处长林玲、省卫计委规划处副处长陈静一行来徐,调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范管理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徐州市卫计委副主任何峰出席活动。
为适应“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省卫计委拟定了《江苏省医疗行业乙类大型医用专用设备配置标准(讨论稿)》。与会人员围绕医疗机构规模、科室设置、业务量、阶梯配置、专业人员资质及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等,从配置标准的实用性、政策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展开热烈讨论,提出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科学配置与合理使用适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当符合配置规划,并具有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使用能力、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配置许可证后,方可配置。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徐州仁慈医院,部分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设备管理人员及一、二级医疗机构的设备使用人员或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座谈会。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