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016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卫生计生工作和省妇幼健康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和健康江苏的中心工作,推动妇幼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快妇幼保健院规划建设。编制“十三五”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和涉农区建设1所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快妇幼保健院规划建设。年内市县两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提高到90%以上,新建2所二级妇幼保健院。
(二)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工作要求实施国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工程。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指导各地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的扶持。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与复核评估,争取2所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省等级评审。
(三)加快产儿科临床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推动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妇产和儿童专科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产儿科床位,年内全市产儿科床位在现有基础上增长5%左右。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和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年内50%以上的机构达到省定标准。
(四)加快学科、人才建设和技术发展。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做好妇幼保健重点学科、重点人才第二周期评审和科研项目、新技术引进奖的申报工作。积极参加和自主开展以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和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儿童早期发展等为重点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
(五)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建设,年内完成市级急救中心建设,县级急救中心建设覆盖率达5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进一步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规范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强化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二、深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改革
(一)推进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争取县级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到位率60%以上,积极探索镇级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模式。配合开展技术服务专题调研,对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归并,做好服务衔接,改善服务质量。
(二)推进分级服务制度建设。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徐州市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行为,力争新增2-3个项目实行分级服务,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服务制度。
(三)推进妇幼健康联合体建设。深化区域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实现专科共建、开设联合病房、远程会诊以及项目协作等合作方式有效落实,探索市区一体、县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服务格局。争取建成2-3个县级妇幼健康联合体,建成一批妇幼健康服务特色科室。
(四)推进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科室设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调整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程,以预约诊疗为切入点,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
三、强化妇幼健康全行业监管
(一)依法强化服务要素准入和监管。依法加强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诊断和人类辅助生殖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要素的准入和监管,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年内完成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婚前医学检查等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积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开展打击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动,确保持证率100%。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全面加强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以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和爱婴医院复核活动为抓手,强化服务和质量意识,重点开展产儿科临床服务、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质量评价,推动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改善。市妇幼保健院做好迎接省巡查的准备工作,年内建成1个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
(三)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加强信息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利用。按照省部署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和产妇分娩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推进原有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融合互通和数据共享。
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规范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财政补助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28.6元,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面免费实施。加强项目办公室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绩效考核等项目任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利用率和满意度。
(二)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完善质量控制方法,提高项目风险评估、咨询和指导质量。规范避孕药具管理,创新发放模式。进一步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项目,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首诊登记制度,从客观上做出避孕方法安全性评定并针对避孕药具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安全使用避孕药具,保障目标人群生殖健康水平。加强再生育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三)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坚持公益性,发挥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依托县、乡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托幼机构,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发放《儿童早期发展家庭指导手册》,加强对带养人的指导和帮助。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培训工作,加强儿童早期发展队伍建设。
五、树立良好妇幼健康行业作风
(一)开展职业精神和法制纪律教育。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全员培训,推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落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条线医德医风水平。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正面典型宣传。配合做好卫生计生主题新闻宣传,深入挖掘并充分报道妇幼健康系统先进典型和事迹,塑造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展现当代妇幼健康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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