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计委通知:8月起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月活动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徐州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8月起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月活动。通知全文如下: 徐卫家庭〔2015〕2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医疗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家、省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要求及《徐州市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近期我市个别地区“两非”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8月份在全市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各地各单位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严查“两非”案件、严打“两非”行为为突破口,落实工作制度,规范执业秩序,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长效机制,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下降趋势之目的。

  二、成立组织: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生计生委牵头,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妇联、卫生监督、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计生站负责人参加,组成3-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达10人以上。

  三、时间安排:8月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书面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8月5日-25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月25日-8月31日梳理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宣传标语图片和媒体报道影像资料)。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各地辖区内的公立医院、社区(村、居)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卫生室、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重点)、计生服务站(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保健中心、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机构和旧货市场,相关机构、场所实现100%全覆盖。

  (二)整治内容

  1、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出生人口(出生、引产、死产)登记统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实名登记及有关部门信息通报情况、B超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落实情况以及技术人员教育管理等情况。

  2、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和管理、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凭证引产、B超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落实情况及技术人员教育管理等情况。

  3、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机构执行有关终止妊娠药品(器械)销售、管理规定以及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等情况。

  4、查阅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以及药品销售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资料、集中整治“两非”自查工作资料;2011年至2015年《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管理情况; 2015年孕14周以上引产医疗文书;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和宣传教育资料;终止妊娠药品进货、销售记录等资料。

  五、工作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倡导、职责落实、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建立运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各类信息登记(统计)准确完整等情况。查阅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以及打击“两非”工作文档资料、工作台账及相关登记(统计)记录或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所有工作过程要有工作记录,影像资料齐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营造氛围。各地要协调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全程参加,采取连续报道,在各单位、城区主要街道、人流量大的场所及电子屏要打出横幅标语,形成声势和氛围,营造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三)周密部署。各地要周密部署安排,坚持工作标准,公正、公平的对待专项整治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能回避问题,认真查处存在的典型案件,对有关人员真正达到震慑作用。同时,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清正廉洁。

  (四)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市卫生计生委将此项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将各地好的做法及时形成工作信息在全市宣传推广,对工作推诿、组织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请各地于9月5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