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计生委)、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暨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会议、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合理控制生育水平和出生性别比,加快卫生计生职能融合,努力打造高水平的“健康徐州”和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一、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
1、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基础上,围绕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新沂市作为省定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试点,要大胆探索、重点突破。2015年底,在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稳定长效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2、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积极探索编制备案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努力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委托经营管理、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实现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分级诊疗管理制度,调整完善分级诊疗管理的病种规定。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努力提升乡村卫生机构服务利用率,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5%左右,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力争控制在3%以内。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
4、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并实施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将公立医院每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每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危重病人数占住院病人比例等指标向社会公示。
5、促进社会资本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等机构加强合作,大力推进医养一体化。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引导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疗机构资源结对帮扶指导,鼓励公立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二、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6、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依法管理,做好再生育审批跟踪,加大违法生育行为查处力度,努力减少政策外生育。强化孕前管理与季度综合服务。加强统计信息管理,建立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免疫规划、户籍管理、迁移流动、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出生人口统计与监测。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追踪奖惩等政策。组织实施省“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8%以上。
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才、妇女发展和女孩家庭致富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生育全程跟踪、孕情随访、统计监测、B超监管、有奖举报等工作,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0以内。
8、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率。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定点制度,建立高效、全覆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平台,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健全双向考核机制,完善定点服务制度,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0%。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9、不断提升幸福家庭建设水平。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100%。探索建立城镇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养老、医疗、社保、就业等优先优惠的一揽子帮扶政策,逐步把帮扶计划生育群众纳入制度建设。确保市区和农村地区免费婚检率分别达90%、70%以上;确保完成市区免费孕检8000对、农村32000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10、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队伍,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落实便民措施,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推进诚信计生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
三、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15年,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10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不少于30个;力争建成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25个;以重点镇、中心镇为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推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80%以上;力争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覆盖50%的乡镇卫生院。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紧密协作的“社区卫生联合体”工作;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组织实施省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落实社区卫生全科团队服务和家庭医生制度,稳步开展城市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12、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以县为单位,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80元;县镇两级住院病人政策补偿比巩固在75%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50%。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大病保险业务监管机制,积极发展商业补充保险。启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加快市级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门诊特殊病种和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办法,统一转外就医补偿政策。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间的政策衔接,加大对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持续优化淮海经济区新农合协作机制。
13、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加快推进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工作。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建立乡村医生责任保险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保障政策,逐步提高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加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培养力度,推广10项省基层适宜技术项目、5项省级优秀继教项目送教下乡。免费培训基层人员1000人次,组织做好基层医务人员实用技能进修工作。在国家级、省级住院(全科)医师培养基地培养住院医师300名,全科医师120名。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住院(全科)医师培养基地信息化管理试点。
14、完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合理选择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照规定的品种、金额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及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外、医保和新农合目录内药品。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实现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适时调整短缺药品目录、落实储备计划。在省级确定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入围产品的基础上,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医疗机构与入围企业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多种形式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江苏省增补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考核。
15、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以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活动。以“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评估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建设名老中医学经验传承研究工作室,推进中医师承教育。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健全推广基地临床带教师资库,落实中医适宜技术评价制度,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完成80名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人员“三基”训练。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大力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义诊、巡讲活动,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6、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年度使用、更新率达85%以上,居民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孕产妇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加强流动人口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服务差距。
17、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强化各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睢宁县、新沂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继续实施重点传染病以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动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和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肿瘤早诊早治和儿童口腔卫生综合干预项目。
18、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全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加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宣传,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沛县、鼓楼区和泉山区力争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乡镇、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建设。认真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
19、推进食品安全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监测数据利用,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所有县(市、区)和全部人口,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完成省级下达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
20、做好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加强产儿科规划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管理模式改革;推动有条件地区的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方向发展。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确保机构和人员持证率100%,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率不低于80%,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以上。加快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增强母婴急救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
五、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21、扩大优势医疗资源辐射半径。着力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扩大我市医疗资源辐射范围。2015年底,力争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开发区分院一期工程竣工,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投入使用,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址地下室工程完工,北区股份制医院开工建设。
22、培养名医名科名院。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育5个以上市级“卫生创新(技术攻关)团队”,重点加强“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及医学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启动实施市卫生杰出人才,特聘医学专家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儿童、传染病、精神病、康复、老年护理、妇产等相关专科服务能力建设,争创3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10个市级重点专科。做好市中心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工作,争创1个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23、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机构病人收治,严禁走廊加床。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强化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重点扶持2所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医疗机构,推进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检查检验中心。实现院急诊科与院前急救系统的无缝衔接;加强重症医学、消毒供应、血液净化、介入诊疗、放射治疗等关键科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保障血液供应与安全。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五严禁”。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争创‘人民满意医院’、争做‘人民满意医生’”活动,落实改善服务9方面40条具体措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实现与省市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直连上线;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面实施日间手术试点,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24、创新医学合作新模式。着力完善医疗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成长机制,推进我市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对接京沪等地优质医疗资源,设立会诊服务中心,构建海内外知名专家支持指导平台。定期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徐讲学会诊,选派优秀人员赴外研修。加强与国家级医院和境外医学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市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快智慧健康建设进程
25、加快“智慧健康”建设进程。全面建成并使用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加速推进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药品管理、医疗保障和综合监管等业务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各类服务资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健康统计指标体系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开发、同步应用。加快公众门户网站和居民健康卡建设,开展区域检验检查、影像诊断及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业务,促进服务资源纵向流动和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26、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强创卫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施行创卫模拟暗访考核。邳州市、新沂市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自查、自纠工作,迎接省爱卫会的明察暗访,力争年内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向国家推荐。丰县继续加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力度,力争年内通过江苏省卫生县城验收。争取创成省级卫生镇1个,新增省级卫生村20个,市级卫生镇5个,命名市级卫生村100个。完成改厕2.5万户,实现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87%。创建无吸烟单位50家。农村集中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覆盖率达100%。继续抓好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
七、规范社会管理依法履职行为
27、优化卫生行政服务。全面梳理卫生职责事项和权力事项,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提升卫生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国家、省卫生计生委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实现卫生许可审批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相结合,做好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办理有关事项准备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做好《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的修定。
28、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创建,贯彻落实《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和警医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9、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计划生育、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检查和生活饮用水、消毒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依法规范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技术、人员的准入和管理。推行市区大医院值班备案制度。推进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案件移送管理,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评估,巩固创建成果。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和高值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31、统筹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其他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指导,促进职能融合、理念融合、队伍融合,推进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行政服务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整合。加强宣传引导和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营造有利环境。做好信息公开、信访、稳定、安全、综治、保密、红十字等各项工作。
徐州卫生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