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015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和市卫生计生委的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这一中心任务,以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就医问题为目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服务监管,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新政策措施和思路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推进,进一步巩固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地位,努力促进医疗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积极推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新沂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l5年底,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构建稳定长效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对各地的监测、评估和指导,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估。
(二)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安全稳定及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收入挂钩。定期对社会公开公立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危重病人占住院病人的比例等指标。2015年底前,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开。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通过完善分级诊疗管理病种目录、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实施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合体等综合政策和措施,努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对于公立医院不符合规划或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不予变更增加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护理、妇产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五)不断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建立基金经办机构和部门协调机制,及时核销疾病应急救助费用。
(六)大力促进非公医疗机构发展
积极鼓励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通过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价等方面同等待遇,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综合措施,引导民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七)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继续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让我们从细节做起”等活动。制定徐州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改善服务具体措施。继续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省、市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形式,扩大分时段预约及转诊预约的覆盖面。2015年,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省、市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二级公立医院预约就诊率进一步提高。推动医院业务流程重组试点,探索建立专家联合诊疗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徐州市高级医学专家会诊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日间手术试点覆盖面,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2015年力争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9天左右、10天左右,三级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继续有所下降。通过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应用覆盖面、落实“三合理规范”、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措施,努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大型义诊活动周。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明查暗访工作。
(八)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完善并落实护理基本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入院、住院、出院的护理服务。继续推进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沂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开展护理岗位管理人员、专科护士等护理新知识、新技术学术交流及培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护士培训及医疗机构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年轻护士能力考核。组织开展市级护理重点专科评审。做好“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2015年,全市二、三级公立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保持在85%、95%以上,其中A类病房数不低于上一年度,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
(九)全力做好急救医疗工作
落实新版《急救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加强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和医院急诊科规范化管理。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救护车警报装置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救治技能培训和竞赛。落实各类突发事件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各项制度和措施,提高抢救成功率。继续做好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危重病例救治工作。切实履行市急救医疗中心调度指挥、培训竞赛、检查指导、活动保障等方面职能。
(十)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卫生行风建设“五严禁”》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病人收治量以及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办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行风案件。继续开展卫生计生行风和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指导各医疗机构科学运用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进一步推动院务公开,依据《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指导各医疗机构不断完善院务公开信息目录和程序;组织开展院务公开督促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分工协作机制和行风巡查工作制度。
三、依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十一)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强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管理,继续委托市卫生监督所规范实施现场校验。组织开展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等为主要内容的卷宗评比和培训。继续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特别是大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管,推行全市医疗机构值班备案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加大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实行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信息动态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医疗广告审查出证管理。完善医疗广告监测制度。继续开展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
(十二)依法加强医护人员执业监管
做好医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组织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和定期考核督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严格护士执业注册和执业行为管理。严肃查处医师、护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医师暂停执业。
(十三)依法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申报、审核、准入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行为。严格实施手术分级管理。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积极配合市红十字会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十四)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引导医院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专科诊疗能力和水平。选择相关重点学科开展境内外医学交流与合作。加大专科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建设与管理,推进各大医院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专科(病)诊疗中心力度。扶持儿科、传染、急诊、重症医学、病理等薄弱专科建设,组织开展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评价。指导各地做好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
(十五)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对被省遴选确定的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项目给予重点帮扶、支持。
(十六)提升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积极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制度,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检查和晋升副高级职称前下基层情况核查,促进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十七)推进康复医疗体系建设
鼓励吸引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并做好省级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养老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十八)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争取更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3级以上水平。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与医保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区域协同、资源共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工作。
五、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十九)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提高三级医院三级、四级手术病人占全部手术病人的比例,提高危重病人占全部住院病人的比例。严格入院标准,规范收治患者,严禁医院病房走廊加床。继续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病历处方质量检查。依托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做好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大医疗信息数据挖掘分析、反馈和利用力度。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三基”抽考。落实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与检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十)持续推进临床路径应用工作
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全面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新农合单病种管理并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入组率不得低于90%,分级诊疗病种并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全部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推进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
(二十一)持续加强药事和临检管理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基层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规范输液管理;探索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加强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殊药品管理、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肿瘤治疗药和肿瘤辅助治疗药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与督查;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杜绝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十二)持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能力
全面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及我市实施方案,评估总结落实成效。加强医院感染目标监测和结果运用。继续推进手卫生的落实。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院感专兼职人员培训。加强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员、血液透析医护人员、医院污水处理操作员等岗位培训。巩固卫生城创建成果,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推进区域集中消毒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消毒供应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
(二十三)规范开展医院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医院复核评价、评审工作,将医院重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纳入评审评价范围。组织开展医院评审员培训。
(二十四)保障血液安全与供应
大力推进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年内实现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核酸检测全覆盖。规范互助献血工作。加强医院输血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血液安全、临床合理用血培训和督查。力争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总量与上年持平。
六、努力构建良好执业环境
(二十五)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全市二级医院“平安医院”考评。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建设。2015年,全市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要达到100%,非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50%。进一步加强医院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安装监控和应急报警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医疗纠纷隐患排查;保持严厉打击、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和“医闹”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市综治委指导下,严格依法做好精神病人管控、服务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工作。
(二十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改善服务,让群众得益受惠。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理性就医观念,增进医患之间相互理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十七)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继续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落实,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继续与市残联联合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机构认证评审;继续做好防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等工作。
(二十八)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医疗服务、征兵体检、高考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伤鉴定、退伍军人伤残鉴定、心理防护等工作。落实《江苏省禁毒条例》,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禁毒戒毒工作。
徐州卫生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