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监局等部门部署工地食堂食品监管工作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徐州食品药监局会同市建设局部署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建筑施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建筑企业主体责任。

  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筑工地食堂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建设部门应检查督促各工地食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同时,各工地食堂要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规范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餐饮服务监管与建设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工地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和索证索票以及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禁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强化对建筑工地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工地食堂。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当地政府。三是密切配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监督检查和巡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情况,共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