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根据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中有关烟草烟雾危害控制要求和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有关医疗卫生系统、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教学单位控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2012年度徐州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
一、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快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学校控烟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控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指导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和其他重点场所开展无烟环境的建设。
二、工作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教育系统按规范要求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并在各市、县(市、区)倡导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干预活动
1.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在巩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禁烟工作,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复审机制。
2.进一步规范无烟环境的建设。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建设无烟环境,建立“领导带头、制度先行、奖惩分明”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表》规定的方法和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填表1)。
3.规范戒烟门诊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戒烟门诊以及与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关系密切的诊室、病区(如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的主管领导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导,建立规范的戒烟门诊制度,完善戒烟门诊基本设施,为吸烟者提供规范的戒烟服务。尚未建立戒烟门诊的县(市、区),要按规定在辖区内建立至少一家规范的戒烟门诊,为戒烟者提供药物和心理干预;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开展规范的简短戒烟服务。
今年要按照省有关要求,继续推进睢宁县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建设工作。
要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对无烟建设以来机构内吸烟现状进行评估,包括职工吸烟率和室内吸烟情况。完善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和至少一家二级医院的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规范的戒烟服务,其他医院应在相关科室积极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活动。同时还要以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为依托,通过组织培训、实地参观等形式,指导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无烟环境建设,每年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