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爱卫会春季灭鼠通知:4月26日全市统一灭鼠

  徐爱卫〔2012〕7 号 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降低我市鼠密度,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贯彻执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 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分工负责”及“谁受益谁负担”的组织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园街道、农贸市场、农村田地、河塘坡岸等,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无主地段各地要作为重点。

   三、方法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协同作战、培训上岗、统一时间投药的方法;采取广泛发动、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注重效果的措施,确保春季灭鼠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9日至21日)
   1、各级建立灭鼠工作领导机构;
   2、各单位拟定灭鼠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宣传氛围;
   4、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灭鼠投药专业队伍
   5、相关部门做好灭鼠前鼠密度监测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22日至25日)

   1、各地要以整治环境为重点,积极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达到断鼠粮、水源;堵鼠洞、鼠道目的。
   2、4月22日至23日为全市统一投药时间。
   3、4月24日至25日为查漏补投时间。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30日)

   各地对辖区内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查合格后申请市爱卫办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认真组织清理死鼠、药物。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灭鼠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政府行为,也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春季灭鼠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要站在提高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黑板报、宣传画廊等宣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宣传灭鼠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及要求,使灭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春季灭鼠工作。

   3、科学用药,注重效果。对照标准,科学用药,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注重效果。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灭鼠药物。各县(市)要使用由省爱卫办指定,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毒高效灭鼠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药物。各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备足所需药物,以便及时分发,不影响投药进度。二是要严把杀鼠剂质量关。各单位不得自行配制灭鼠药物,防止灭鼠药物药力不足或超标,达不到实际效果。

   4、明确责任,严密组织。灭鼠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法。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园、景点、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实施;下水道、河塘坡岸由水务部门负责实施;农村田地由农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注意抓好城乡结合部和无主地段灭鼠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每100间房要设一名投药员,城镇居民区每50户设一名投药员,并经培训后上岗,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保证投药面、覆盖率及饱和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江苏省四害密度监测方案》通知精神,做好灭鼠前、后鼠密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于5月1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于5月16日前将全市监测情况报市爱卫办。

   5、加强领导,跟踪问效。为确保灭鼠效果,全市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时间。投药做到“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市爱卫办在灭鼠实施过程中,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对行动快、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依照《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春季灭鼠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爱卫办将春季灭鼠工作总结于2012年5月15前上报市爱卫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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