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确定为全系统法治建设示范点

    根据徐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示范点选树工作的意见》(徐法治办[2008]5号)要求,市局专门发文部署在本系统内选树法治建设示范点的工作,依照“法治徐州示范单位”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标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全系统执法监督检查考评和目标考核情况,确定丰县局为全系统法治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