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并实施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鼓励各地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和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参与签约服务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模式的转变、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徐州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并实施。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相关价格政策和补偿方式,我市将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制度,同时促进乡村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签约数量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自觉提升业务素质,努力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方案》提出,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两个乡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6年扩大到50%,2017年在所有乡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方案》要求,乡村医生在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当全面掌握签约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为签约农村居民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并制订健康促进方案,指导农村居民进行相应的预防保健。

  《方案》提出,原则上,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对象对签约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服务不满意的,下一年度可以不再续约。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鼓励各地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和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参与签约服务。

  各地要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按照村卫生室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原则上将不低于项目年补助经费总额的40%补助签约乡村医生;各地应按照省、市规定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挂钩;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应将扣除直接成本后收入的大部分用于签约乡村医生的技术劳务性补偿。

  ★★★签约服务的具体内容★★★

  基本医疗服务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出一批适合乡村医生开展、符合《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围绕重点人群医疗需求情况,并结合农村实际提供菜单式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技术及劳务性服务项目在菜单式服务中的比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结合当地村卫生室实际,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

  健康综合服务

  推行防治融合,实施人群健康全过程管理,是签约服务的发展方向。鼓励支持各地根据群众多样化需求,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群众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形成一系列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服务包并进行打包服务。

  规范转诊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诊疗的患者,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指导病人逐级转诊,并履行转诊手续。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执行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拨、配送基本药物的规定,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任何药品。

  新农合服务

  协助签约农村居民办理参合手续,并做好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服务,严格执行现场刷卡结报、减免收费的规定,认真执行一般诊疗费用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指导县外转诊病人、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对象及时办理转诊、建档等审批手续,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