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落实惠民新政策 让住院分娩的参保人最大受益

  全程导医网 妇幼信息:2014年4月1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徐州市职工生育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按病种收付费协议》,住院分娩的参保市民成了最大受益者。

  曾经:报销标准有上限

  2009年1月以来,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都是固定的,即顺产按照2200元的标准报销,而剖腹产的报销标准是4200元,这是上限。

  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姜云主任向记者介绍了2013年该院产妇分娩费用的平均数字:

  2013年,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该院顺产的平均费用为4600元,也就是说,除去可以报销的2200元,个人需要承担2400元。

  2013年,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该院剖腹产的平均费用为8500元,除去可以报销的4200元,个人需要承担4300元。

  如今:结算总额没上限

  据介绍,包括顺产、剖宫产在内,参保人员在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费用结算标准暂定每人5600元。

  自4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结算费用的80%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自付20%。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结算费用的70%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自付30%。

  高于结算标准以上的费用由医院负担,但特需服务费用除外。特需服务费用是指基本医疗以外的费用,主要包括新生儿费用、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护工费、产后康复费及超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以上的费用、输血费用等。据统计,顺产特需服务费用在600元左右,剖宫产特需服务费用约1600元。

  结果:在院分娩获实惠

  此项惠民政策,到底能给参保人员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带来多大的实惠?

  打开市妇幼保健院的住院记录,记者随机查看了参保人员的住院分娩费用,发现:

  4月26日,参保人员吴女士顺产得子,产生费用4617.12元,而产妇自付金额仅为1829.90元,较新政前多报587.22元。

  参保人员陈女士是剖宫产,合计产生费用为8377.89元,自付2553.10元,较新政前多报1624.79元。

  参保人员杭女士是妊娠合并症,合计产生费用12496.50元,自付4285.90元,较新政前多报销4000余元。

  欧阳女士是妊娠合并症,合计费用10558.39元,自付2734.20元,报销7824.13元,较新政前多报销3624.13元。

  从4月1日至今,符合按病种收付结算条件,有72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该院分娩,还有24位符合居民医保范畴的产妇在该院喜得贵子。

  通讯员 冯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