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县级公立医院 “四大改革”运行平稳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要闻: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春节前启动的徐州市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于4月1日全部落实到位,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均已实施改革。目前各家医院改革运行平稳。

  此次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包括丰县、沛县、铜山区、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已经实施),共涉及15家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

  价格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为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渠道由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项调整为医疗服务收入、财政补助两项。

  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对于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的2012年药品差价总额,85%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通过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给予适当补偿。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为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取消县级公立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查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医疗服务部分项目逐步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对接,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每间病房的床位数定价。

  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

  各地在按项目成本定价的基础上,试行按补偿公立医院合理业务收入的目标价格定价机制,有效控制县级公立医院次均医药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

  对于能够体现医疗技术和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目标价格定价。一方面,提高诊察费项目价格,并根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拉开等级差价,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根据就诊内容实行分类制定,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应积极提供方便通道,按不超过诊察费20%收取费用;另一方面,提高部分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公立医院切实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管理的规定,提高护理质量。

  此外,各地提高了体现医疗技术的治疗、手术价格,降低了2006年以来新增且没有调整的检验项目价格,并在规范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小生化组套价格,使检验实际价格有所下降。

  对于以材料、设备等物质消耗占成本主体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实际成本定价。提高病房床位价格,降低CT、MRI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降低的检查价格差价,不计入调价规模。

  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各地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成本补偿机制,提高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中医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拉开技术等级差价,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提高的差价额,不计入调价规模。

  各地建立中药饮片、医院制剂价格联动机制,改革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的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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