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为徐州首位器官捐献者
* 其捐赠的肝脏、肾脏延续两个人的生命……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 2月20日,新沂市草桥镇草桥村村民于跳的家人收到了徐州市红十字会送来的捐献证书和水晶纪念杯。上月25日,21岁青年于跳在新沂市人民医院完成了肝脏和肾脏的捐献,成为我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于跳的家人曾进行过复杂的思想斗争。
1月20日晚17时,于跳因脑外伤被送至新沂市人民医院,当时他的心跳和呼吸均已消失。经过抢救,一个小时后,于跳恢复了心跳,但自主呼吸完全消失,只能靠呼吸机来维持。
“药物试验和头颅CT的检查结果都显示,小伙子的生命体征已经消失了,只能通过药物和设备维持呼吸、心跳,这也就是医学上说的‘脑死亡’。”于跳的主治医生、新沂市人民医院急诊ICU主任刘洋说。
刘洋向于跳的家人提到了“器官捐献”这个概念。于跳的姐姐正在河北联合大学学医,对器官捐献比较了解,当晚,她和父亲于学刚、母亲王新梅郑重地探讨了这个问题。
“我们谁也没料到会有这个意外,一时没法接受儿子离开的现实,很痛苦。冷静下来想想,如果能用他的能力去挽救别的家庭,这一定也是孩子希望的。”42岁的于学刚红着眼圈说。
1月22日,于跳的父母和姐姐主动提出,愿意让于跳无偿捐献器官,救治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1月25日,省卫生厅派出专家组赴新沂做进一步鉴定,确定于跳脑死亡并达到待捐献状态。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向于跳的家人详细讲解了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等原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获得他们的认可和同意,并签署了同意书。
1月25日下午,在法医鉴定之后,在协调员见证下,于跳捐献出肝脏和肾脏。当晚,两名南京的重症患者分别接受了于跳的器官移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这个消息让于跳的家人感到欣慰。
徐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尹宝梅介绍,“在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是仅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器官的缺乏是主要原因。对于于跳和他的家人,我们除了要表达谢意,更要表达敬意,因为他们的善举向社会展示了无私奉献的正能量。”
据了解,徐州从1997年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共有367人通过红十字会登记捐献遗体器官,22人捐献遗体,捐献角膜44片。于跳是我市首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采访时,王新梅一直盯着手机上儿子生前的照片。看着儿子曾经灿烂的笑容,她的眼泪怎么都止不住,一遍遍告诉我们:“你们见到他就知道了,这孩子多善良,多阳光, 1米83的个儿,平时见人都是不笑不说话,认识的人没有一个不夸他的。”
如果不是这场意外,于跳本该在今年春节迎娶相恋近两年的女友。
上图:徐州市红十字会为于跳的家人颁发《捐献证书》和纪念水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