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农合重大疾病累计补偿伍仟万元 拿得更少治得更好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继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农合跨省结报工作之后,徐州市积极推进大病保险业务,在全国率先将精神病人全部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并于今年3月1日将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20种疾病。

  在8月26日召开的新农合进展情况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20种重大疾病病人累计补偿6825人次,补偿5091万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1.68%。

  报销比例提高

  目前,徐州市参合人口已达654.3万人。今年上半年,参合群众累计就诊和补偿1307.08万人次,全市门诊实际补偿比达到46.18%,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56.01%,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同比下降9.55%,新农合受益水平和保障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

  尤其是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的疾病,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纳入医疗救助的农村重大疾病患者报销比例更高达 90%。据统计,2012年,全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重大疾病累计补偿1380例,补偿比达到76.23%。

  保障范围扩大

  针对导致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病种,在卫生部规定的20个病种之外,徐州市主动扩大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目前,徐州市已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终末期肾病(血液滤过、透析、腹膜透析)、巩固期精神病(不含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人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病人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可补偿诊疗费用按照70%比例补偿。重性精神病人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常规治疗药品报销比例为100%,全年免费用药上限为2400元,超过2400元部分的药品和其他诊疗费用按照70%比例给予补偿。今年,徐州市在全国率先将所有精神病人均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精神病人住院补偿标准为70%。

  大病保险启动

  今年7月1日,徐州市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凡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病人将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确保自付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照卫生部要求,徐州市将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人均15元左右的标准,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的出台,使参合农民又多了一条报销大病医疗费用的途径。今后,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70%医疗费用的基础上,若个人自付部分仍超过1万,可通过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两次报销后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还可第三次报销。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