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集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日前,徐州市卫生局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3年是抗菌药物三年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巩固前两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省卫生厅印发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2013〕49号)。现对进一步做好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成。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我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强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整治活动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提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一是要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扭转“以药补医”机制,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二是要加强医务人员尤其是县级医院相关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是要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2014年版)》,明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遴选和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规格数量,医疗机构要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加强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做好临时采购备案工作,严禁出现以临时采购方式扩充医疗机构实际使用抗菌药物品种、规格的现象。五是要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微生物标本质量,提高血液、脑脊液及其他无菌部位标本送检比例,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六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开发至少包括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功能、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功能、处方点评功能、监测评估预警功能等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全过程管理。

  三、落实责任,明确奖惩,有效使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考评结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科和医疗机构的医务处(科)是本地和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评价、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严格奖惩,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我市将组织两次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等级医院、市重点专科评审内容。

  四、注重总结,巩固成果,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长效机制。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工作体系。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本着促进医疗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体制、机制、制度上狠下功夫,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信息的收集、通报和上报工作,指定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编印活动简报、通报活动情况。要将活动进展情况、做法、成效及经验,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发送至我局医政处。我局将通过市卫生局网站等形式向全市通报。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及时宣传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政策和取得的工作实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2013年11月底前,将本辖区、本单位2011—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