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日前召开的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会议,对徐州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是好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医疗卫生行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医患矛盾、医患纠纷仍呈高发态势。在一些大医院仍然存在“医托”等现象,安全稳定和内部治安防控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常抓不懈,加大推进力度,把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统一思想,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服务。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加强平安医院创建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实行医疗责任保险两项重点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处组织的建设标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今年4月28日,省综治办召开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市政法委也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调研会议,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会议要求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遴选优秀临床医学专家作为医患纠纷调解的技术支撑。要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建立调解联络员队伍,设立人民调解接待站,建立人民调解告知制度,引导患者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化解纠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关注重大医疗纠纷事件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严格执行重大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要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理赔机制,做好理赔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调保结合机制。要实现纠纷调处与保险理赔的顺利衔接。
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创建活动中搭建起来的工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卫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在处置医患纠纷、打击“医闹”等违法行为上狠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精神。公安部门要经常到各医疗机构检查、指导院内安保工作;工商、公安部门要定期开展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联系,畅通投保及理赔渠道;卫生部门要建立主动与宣传、广电新闻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机制,主动宣传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奉献精神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宣传医学科学规律,增进人民群众对医学科学的高技术、高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评。今年印发的《2012年徐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徐州市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2012版)》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都作了进一步细化,希望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职责,一着不让的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的作用,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并及时通报情况。将考评结果要与医院的等级评审、综合目标考核、大型医院巡查、“三好一满意”、“双争”等工作挂钩,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到年底,力争全市90%以上的三级医院、5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达到考评标准,努力实现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矛盾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各县(市)、区卫生局平安医院创建办主任;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站(所)、中心分管领导;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及平安医院创建办主任(医务科、处长)、保卫科(处)负责人;部分民营医院负责人;医疗责任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共近15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