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启动(2012年4月至5月)。徐州市卫生局印发全市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各中医医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措施,按年度制订具体活动,并报送徐州市卫生局。
第二阶段:实施(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题调研。各地、各单位根据活动安排,广泛深入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第三阶段:总结(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3年来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工作,并形成项目开展情况总结资料,汇总至市卫生局。每年12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项目年度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第四阶段:评比(2015年3月)。市卫生局将参加省中医药局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成果验收评比。
十一、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的组织实施,徐州市卫生局成立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俞 军 徐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心力 徐州市中医院院长
马雪岩 徐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成 员:张基栋 徐州市中医院副院长
戴松堂 丰县中医院院长
肖延林 沛县中医院院长
周广伟 铜山区中医院院长
张 剑 睢宁县中医院院长
王 进 邳州市中医院院长
辛 昂 新沂市中医院院长
褚利荣 徐州市中医院预防保健科科长
马传卫 徐州市中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雪岩同志兼任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督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各地活动进行指导、考核。
(二)工作经费。各单位对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检查督导。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是今年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徐州市卫生局将适时对各地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活动进行动态报道和定期通报。
(四)总结评比。活动结束后,对各地区、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