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4月16日,徐州市出台《推进全市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预约途径,方便群众预约。6月底前,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年底前,所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患者就诊时“预约优先”。
据介绍,预约诊疗服务的实施范围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其中,重点是三级公立医院、县(市)级医院及开展预约转诊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
患者可采取电话预约、网络预约、院内预约、社区预约及转诊预约等途径进行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建立在全省服务平台上,患者根据平台上医疗机构提供的号源信息完成预约程序。其中,电话预约使用经省卫生厅认可的预约电话,目前可拨打“12320”、“95165”。网络预约方面,全省服务平台建成后,使用经省卫生厅认可的登录平台,目前网址暂定为http://guahao.jswst.gov.cn。院内预约包括门诊现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等,社区预约、转诊预约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应医疗机构内部,由所在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完成预约程序。据悉,全省服务平台还将逐步拓展自助挂号、短信预约等预约途径。
不论何种预约挂号途径,流程统一设计为:患者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登陆全省服务平台—选择地区(选择省管医院时省略)—选择医疗机构—选择科室—选择专家(预约普通门诊时省略)—填写患者信息—患者身份确认—完成预约挂号程序。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时须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限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同胞证)、联系方式等信息。患者就诊当天取号时,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与预约登记的一致,否则预约无效。代预约需使用就诊患者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青少年、儿童患者预约,需使用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并在挂号时出示。
预约成功后,全省服务平台将自动保存患者预约记录,并向患者预约时提供的订单手机号发送提示信息。就诊当天,患者根据手机短信提示,在约定取号时间前,前往医疗机构门诊预约挂号窗口办理挂号,超过约定取号时间15分钟以上,预约自动作废。
成功预约的患者在未办理预约退订的情况下,未按约定时间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取号就诊,自动视为违约。3个月内累计违约3次将被列入违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无法享受主平台及自建平台提供的预约挂号服务。
为遏制“炒号”现象,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地区(市、县)当天预约的医疗机构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医疗机构当天预约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