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食源性疾病是指由于摄入食物中含有致病因子引起的以急性病理过程为主要临床特征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2007年以来我市纳入了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通过开展监测获得我市食源性疾病的构成、发病动态、致病因子和高危食物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依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8〕1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病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的构成、发病动态、致病因子和高危食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
3、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病例定义
食源性疾病是指由于摄入食物中含有致病因子引起的以急性病理过程为主要临床特征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三、监测内容

(一)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2例以上在食用同一食物后出现相似临床症状的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散发病例(病例数少于30人),在流行病学调查结束以后将调查结果通过“江苏卫生信息系统”( 网址:http://218.94.1.80/)进行网络直报(直报人员名单见附表3)。在做好报告的同时,应对本辖区食源性疾病分别进行季度、半年和年度的汇总分析。
3、对于食源性疾病一次暴发30人或以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标准的事件,各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要求,及时利用现有的“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
4、对于重大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典型案例,各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并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中毒因素检测及分析报告等及时上报给市疾控中心。

(二)哨点医院的主动监测

1、哨点医院的选择
我市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矿山医院作为哨点医院,于每年的4—10月份开展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和报告工作。

2、主动监测的方法与内容

哨点医院应确定相关科室作为哨点科室。哨点科室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时,要逐一填写“食源性疾病报告卡”(附表1),并报送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对“报告卡”进行审核,上报市疾控中心。

哨点医院应尽可能对每例病例进行实验室诊断,及时采集足量的粪便样本进行检测,检测病原种类为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空肠弯曲菌、单核细胞李斯特氏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等,监测结果录入食源性疾病报告卡。哨点医院检测能力达不到要求时,应按规范及时采集相关样品,保存在0-4℃条件下,并于24小时内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监测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按旬)派人对哨点医院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深入到哨点医院的哨点科室,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主动搜索食源性疾病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三)社区人群的主动监测

在社区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目的在于了解社区居民食源性疾病的发病频次和引起居民食源性疾病的主要食物。
1、监测的方法和内容
社区人群主动监测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表见附表2),由市疾控中心统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要求被调查者回忆近两个月内的食源性疾病发生情况。
2、调查的地点和时间


我市为省级确定城市调查点,泉山区西苑小区民安苑和民建苑居委会为我市的调查点,每个居委会随机抽取30户家庭,每户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均参加此次调查,全市调查家庭户数不少于60户,调查人数不少于200人。调查时间为7、8、9三个月中的任一个月。


附表1:食源性疾病报告卡;


    2:居民食源性疾病发病情况入户调查表;
    3:徐州市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