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地沟油伪制深海鱼油案:出售于柜台为何一路无阻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3起在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徐州市沛县“5·16”特大制售伪劣保健食品案,用来补身的深海鱼油胶囊,里面装的却是地沟油的提炼物。(1月18日《中国广播网》)

  伪劣深海鱼油被查处值得庆幸,但在庆幸的同时,又有不少遗憾:一是生产时间长,从2011年8月起至案件破获长达2年时间;二是数量大,共生产出250余吨伪劣鱼油;三是销往的地方广,已销往20多个城市;尤其是伪劣鱼油是用深海鱼油的边角料生产的,属于地沟油,危害相当大。

  诚然,对小作坊用地沟油加工深海鱼油,监管部门要想及时发现确实有难度,但是大量的生产提炼,不可能无声无息。生产中会产生浓烈的气味及污染,加之经常车进车出,必然要弄出很大的动静,可是生产超2年时间却能安然无恙,难道有关监管部门就没有闻到一点“气味”,没有发现一点点动静,这只能说监管部门耳目不灵。

  伪劣深海鱼能销往20多个城市,说明其很有市场,销售也是公开化的,进入了药店,迈进了超市。“有效成分也就百分之零点几”的假深海鱼油怎么就能上得了架,出入于柜台?销售方凭什么依据进,又怎么敢大胆地销,怎么就没人进行检验查证?现有法律法规对这些销售环节的监管市有明文规定的,可在这个案件中,这些规定全都成了摆设。

  地沟油演变为深海鱼油,从收购原材料到生产再到销售,只要有一关被发现,都不可能堂而皇之地摆上柜台销售。而任何一关要发现也不难,只要多听一听,多看一看,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多管一管,就能及时地切断违法链条。而遗憾就在于,高度的职业责任心、主动出击、不怕麻烦、深入细致的查访等这些要素在监管部门那儿未免缺失不少。

  地沟油加工成的深海鱼油,事隔两年多才被破获也算是功绩,但此种功绩来得太慢,暴露出不少监管漏洞,应该举一反三,对制度进行完善,对责任进行明确。做到伪劣商品出现一起,查处一起,消失在萌芽,才能让公众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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