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徐州市区医保定点医院急危重症医保基金补助结束

  2015年度市区医保定点医院急危重症医保基金专项补助工作圆满结束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为激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急危重患者,遏制医疗机构推诿危重患者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徐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规[2011]12号)文件中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症诊断标准》的急危重症住院病人,适当增加专项控制总额,年终结算”,徐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此规定制定了《徐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急危重症病例的认定和急危重症专项补助基金分配暂行办法》,将住院总费用在各定点医院本院上年度次均住院费用3倍以上的病例定为急危重审核范围,市医保中心按季度组织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的多学科医学专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正”原则,确认符合急危重症标准的住院病人病例;按照评议确认符合规定的各医院急危重症病例统筹基金支出额占全部医院急危重症病例统筹基金支出总额的权重分配当年急危重症专项补助基金额,在各医院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总额内给予以上医疗机构专项基金补助,全年各医院的各项基金结算和补助总额资金之和不超过该院医保基金全年支出发生额。

  2015年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共上报急危重病案6.1万人次,近期医保中心结算科牵头,医管科协助,成立4个职工医保急危重病案审查小组,对全年急危重症患者病案进行例行审查。符合条件的8140份病案,审核确定符合急危重要求的病案为7661份,涉及总费用58073.45万元,统筹34211.38万元。共计补助19 家医疗机构5000万元。现场审查全部结算后,确定各医院专项补助基金额,经审查后再对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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