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城区报业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有关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项目的相关事项发布了新规定,新规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规定中增加了门特项目,将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补助1万元。
同时降低了门特起付标准。原门特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统筹年度在市内门诊和住院累计起付标准为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新规定将起付标准最高限额暂定为我市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新文件对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了适当调整。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
进一步调整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病种待遇支付方式。由原来的全部刷卡结算改为:统筹和大病13万以下的费用,刷卡结算;13万以上的费用,手工报销。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人员享受的医疗待遇不变。
对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设置待遇享受期制度。根据临床治疗规范,正常情况下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为4-6个疗程,时间半年左右,其后不再需要放疗、化疗、介入治疗。因此,拟定文件给予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二年待遇享受期,其后转为非放化疗待遇。参保人员因疾病复发需要继续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的,需重新进行鉴定。
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我市共有5家,其中综合性医院3家,分别是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七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专科医院2家,分别为徐州市传染病院和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其中,专科医院开展传染类疾病及精神类疾病的鉴定工作,其他疾病至综合性医院鉴定。
委托医疗机构开展门慢门特的鉴定工作,对参保人员有什么好处?一是被委托的医疗机构每周开展一次鉴定工作,缩短鉴定周期;二是3家综合性医院分别位于东区、西区和中心区域,参保人员可以就近选择医疗机构鉴定;三是参保人员直接至医疗机构预约鉴定,减少了原来开具诊断证明的环节,申报病种更准确;四是医疗机构根据鉴定能力预约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根据预约时间前去鉴定,避免大量人员拥挤、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