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保中心查处一起违规刷卡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罗某等7人,存在将自己的医保卡交给非定点单位——“贾汪区植物染发店”使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的违规行为。
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和举报奖励办法》、《关于依法惩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通告》,徐州市医疗基金管理中心决定对罗某(个人)、窦某(贾汪区塔山镇教育中心校)、吉某(个人)、于某(徐州市贾汪区园林局)、郑某(徐州市贾汪区建筑工程公司)、丁某(贵州徐矿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某(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暂停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上七人所在单位并建议其所在单位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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