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日常监管,向辖区所有重点企业派驻驻厂监督 员,全面降低风险因素。
二是加强源头监管。在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率100%的基础上,突出了对高风险、特殊药品和 近两年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企业的监督检查,上半年来共检查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0余家次。
三是突出基本药物监管。开展了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及处方核查,对徐州医药股份等4家定点企业开展了 基本药物定点配送情况专项检查与专题调研,建立完善了定点配送企业监管档案。
四是努力提高ADR监测水平。上半年,全市参与ADR在线呈报单位27家,报表总数588份,每百万人口报 表数量65.95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表7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