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与医保中心签订2015年医疗服务协议

2015-01-21 11:30
摘要:
1月8日,徐州东方医院与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了2015年徐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徐州心理咨询热线:0516-85707122

  全程导医网 徐州东方医院/徐州精神心理频道1月8日,徐州东方医院与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了2015年徐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医院自2000年以来一直作为徐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要求,医院对医保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规定的临床路径、标准化诊疗方案和住院流程,在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建设,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药费用水平,不断提高救治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参保病人的报销比例,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导及病人、家属的一致好评。

  今后,医院将继续认真执行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服务协议,为医保病人提供优质诚信的医疗服务。

  徐州心理咨询热线: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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