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 去年一年实施医疗救助19.69万人次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作为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备受困难群众的关注。5月是江苏省社会救助宣传月,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将涉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及老年人补助等领域的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出热点,印制了50万份宣传手册发放群众,旨在让百姓及时了解到党和政府的暖心政策。

  城乡低保 动态管理 阳光运行

  对于因病致贫以及暂时无劳动能力脱离困难的群众,城乡低保是“兜底保障线”。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市每人每月586元,农村每人每月490元,在苏北5市处于领先位置,达到苏中水平。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和自然增长机制,遵循“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原则,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315人、农村低保对象142012人。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人士介绍,以下问题是低保政策中最受群众关心的: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低保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低保条件为:持有徐州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徐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低保通常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书、致贫原因有效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授权书、家庭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其他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具体提交材料还可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我市在推行“阳光救助”举措上成效显著,目前已率先在全省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可实时核查救助对象房产、公积金、社保、农机、税务、婚姻、社团登记等信息。名下有没有房、车,缴税证明等信息?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一查便知。

  医疗救助扩面提标 不断完善

  2017年初,我市修订了《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政实施使医疗救助扩面提标,去年一年我市实施医疗救助19.69万人次,共支出救助金2.84亿元。

  目前我市医疗救助的救助方式有两种:一是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二是对救助对象门诊或住院治疗进行直接救助。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在救助限额内,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对象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对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的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为40%)。救助对象每年救助限额按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封顶线的50%执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000元。

  享受医疗救助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是特困供养人员,三是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四是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是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六是市和各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是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八是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九是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完善医疗救助体系领域不断创新与突破,去年初出台实施的医疗救助新政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范围。目前惠及的9类救助对象中,有两类是新增的:一是“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二是“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扩面后新增了约48万医疗救助对象,扩面后全市各地每年医疗救助费用支出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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