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召开案审委员会会议 不断完善委员会制度

  全程导医网 徐州行业信息2017年8月28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召开案审委员会会议,案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稽查处首先通报了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上半年各处室案件查处情,并根据各处室上报案件情况,评选出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上半年“办案之星”,分别为:监督二处董龙燕、周刘芳,监督三处任红。

  会议上,各成员围绕如何提高监督员办案水平和更好发挥案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周丽玲、陈勇副所长分别就如何进一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如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胡良玉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开展案件审查是推进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卫生监督员要转变思维模式,由过去对案件的处罚由重经验向重知识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二是开展案件审查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要注重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做到案件违法事实描述清楚,收集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正确。要根据案件的违法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定案值,做到宽严相济,同案同处,确保执法工作统一、规范、严格、谨慎。三是要求卫生监督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认清当前的形式,强化接受监督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形成一个互学、互比的良好氛围。

  建立案审委员会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在程序上、制度上保障依法行政,提高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水平,杜绝错案,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案审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案审委员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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