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3元饮料最高可获赔偿金1000元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10月20日上午,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比原来104条增加了50条。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贯彻实施和加强宣传培训要求,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市民解读新《食品安全法》。

  及时调整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

  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继续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仍由省级具体规定。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变,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将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市食药监局在该局网站重新发布了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原《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没有规定具体管理模式,新《食品安全法》则进一步细化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此项规定明确了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基本举措,并为地方立法指明了方向。

  严格规范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上述规定通过严格规范与集体用餐有关的各环节操作,对预防和减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新的保障作用。

  强化网络销售食品监管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市食药监局与公安、宣传、经信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对网售食品的综合管理,确保网售食品的安全。

  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

  新《食品安全法》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列为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填补了原《食品安全法》的多项空白。保健食品管理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此外,新《食品安全法》首次在法律上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概念,并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严格落实法律惩戒标准

  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其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惩戒制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行政罚款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或者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增加了行政拘留处罚。三次普通违法升级处罚种类。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加大行业禁止执行的力度。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新增为违法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责任。明知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提供便利条件者单独承担行政违法责任。惩罚性赔偿进一步加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如果消费者买了一瓶价格为3元的饮料,如果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能获得1000元赔偿。

  对食品标签瑕疵区别对待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标签标准,实践中有很多职业投诉举报人以原《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详细为前提,多次就食品标签字体大小、标注方式等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问题提起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并索取高额惩罚性赔偿。新《食品安全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连带责任空前广泛

  全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创设了各种相关主体的连带责任,规定明知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或者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者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或者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都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应当建立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同时,新法还建立了贡献褒奖制度、有奖举报制度、责任保险制度。

  徐州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提供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该局的投诉举报电话是:83727053,83728616,12331。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