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试点新农合0~14岁儿童患有先心病白血病实施医疗救助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出台《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在柳州市鹿寨县、百色市平果县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两县0~14岁(含14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参合儿童均可获得医疗救助。

  2010年,此次试点主要是对参加新农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原则上,新农合的补偿比例应达到试点病种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该自治区卫生厅为此确定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2010年试点定点救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