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班在江苏苏州召开

     7月21—22日,2010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班在江苏苏州召开,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国务院纠风办局长白岩凌、省纪委副书记解畅、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步楼、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同志参加会议,以及驻卫生部监察局、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有关领导、各省(市)纠风办、卫生厅(局)规财处、监察室、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的负责人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巡视员王玉洵和国务院纠风办局长白岩凌分别对新近印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香港医管局总药剂师黄益昌先生介绍了香港药品集中采购经验;江苏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周政兴同志介绍了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他指出,2010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要充分认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这一制度。他强调:药品集中采购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地保证药品质量,遏制药价上升,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整合行业资源,优化行业结构,同时,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地要注意研究解决当前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并提出下一阶段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切实抓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工作进度,开展督促检查;三是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四是明确内部分工,落实各自职责;五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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