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农村基本用药产品上市

从11月16日起,部分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产品正式批准上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共10家,涉及18个品种,这些品种实行统一价格、统一标识。

  此次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推出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是政府为保证廉价药供应采取的一项尝试性调控措施。

  据悉,这些定点生产基本用药产品实行单独定价,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已于11月15日正式生效的价格将印在药品最小包装上。同时,定点生产基本用药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而是直接入围候选品种进入医疗机构采购。

按照今年5月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药监部门负责基本用药的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对定点生产基本用药价格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保障定点生产基本用药的采购和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