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已到、国庆长假将至,届时我市大型聚餐活动数量急剧增加,为预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强化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市卫生局要求: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制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承办婚庆宴席较为集中的餐饮单位、地区组织进行重点监督,落实聚餐申报制度。按照属地原则,承办大型聚餐的单位必须到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并接受检查,供活动使用的食谱应提前一天报请审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指导,提前介入,把好食品卫生关。
严格食品留样管理工作。
大型聚餐活动的承办单位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大型聚餐活动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各地大型聚餐活动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每餐出品均必须留置样品,留样的容器、存放环境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存放48小时以上。
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餐饮业专项整治“卫监三号”行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聚餐比较集中的大型饭店、旅游景点周围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
切实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地要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准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咨询、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10月10日前,各地要将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以 “卫监三号” 工作报表形式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